各学院(部):
按照学校有关安排,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为做好学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宣传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宣传工作”),确保招生宣传工作顺利开展,现就近期学校招生宣传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拓展招生宣传形式
学校招生宣传工作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建立校内外人员协同参与宣传的工作模式,形成“职能部门牵头、二级学院(部)分区负责、机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基本工作构架,构建多维度、多层级、立体化的宣传工作体系。
招生就业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学院(部)细化招生宣传方案,负责所承担地区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总结等工作,与所承担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及重点中学开展多样宣传活动,建立良好关系,主要生源中学名单见附件1。
二、报送招生宣传材料
(一)基本要求
招生宣传材料以文字、图片、视频、数据等形式呈现,需体现学院(部)特色、成果和优势等,同时力求表述客观精确。各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报送工作,保障材料质量。
(二)材料要求
1.文字材料
突出学院(部)办学实力及专业特色,语言凝练,请各学院(部)下载《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招生宣传材料-学院(部)简介》(附件2),结合实际情况填写。
2.图片、视频材料
围绕学院(部)人才培养、学科特色等方面展开,突出亮点。素材用于招生宣传季线下及线上宣传内容制作,图片要求原图,不少于10张;视频要求mp4格式,时长一般不超过5分钟,具体内容与表现形式等可参照学校招生网(进入网站首页右侧的“更多图片”“更多视频”栏目进行查阅)。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部)务必及时完成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780231724@qq.com。
2.未尽事宜,可联系招生就业处马老师,电话:0512-66553803。
特此通知。
附件2: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招生宣传材料—学院(部)简介.docx
招生就业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