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人文艺术类人才招聘阶段性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次)

发布时间:2024-04-19

根据《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人文艺术类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经过试讲、面试考核、资格复审、心理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拟录用以下1名同志,现公示如下: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姓名

学历

专业

毕业院校

讲课均分

面试均分

总分

排名

体检情况

考察情况

备注

JS001

专任教师

李梦雅

博士

戏剧与影视学

南京师范大学

85.2

86.6

85.9

1

合格

合格

 


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5519。

苏州城市学院人事处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