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在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表彰一批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苏教学[2013]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推荐参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普通高校在籍学生,本院这次获得评选表彰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 9名,“先进班集体”4个。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评选推荐要求
按省通知要求,“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四、评选推荐程序
申请学生和班级于4月7日前填写推荐表(见附件)(纸质表报送奖惩助贷服务中心,电子表发送至jicy@suda.edu.cn,写明学习成绩学分绩点、四六级英语计算机通过情况、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逾期作弃权处理。学生工作处于4月8日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的基础上审核确定候选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联系人:吉成元;联系地点:学生服务中心E123;联系电话:66576279。
特此通知。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