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老师及同学:
为方便相关同学的暑期学习及社会实践,经研究,学院决定开放宿舍楼1号楼、10号楼、12号楼、14号楼的部分宿舍作为暑期留校集中住宿地点,开放教学楼D楼部分教室作为自习教室。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关于住宿管理
1.经申请同意后集中安排住宿。申请7月11日—7月20日住宿的学生集中安排在14号楼,其他申请住宿的男生安排在1号楼和12号楼,女生安排在10号楼住宿序安排床位。(请申请获批的同学在7月10日—7月11日期间办理入住手续,7月11日16:00以前办理完毕,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住手续的办理地点为1号楼、10号楼、12号楼、14号楼服务台,办理入住手续时每人预交一百元押金,最后由后勤管理中心以房间为单位按实计算并结清住宿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
2.暑期宿舍不供应热水,学生可在宿舍楼下服务台打热水。(不要打开热水龙头开关,会错误产生热水费用)所有同学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和违章用电,保持宿舍卫生,并遵守学校的其它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或不服从安排者,学院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暑期宿舍楼每天关门时间为22:30。晚上请同学自行熄灯,并关好宿舍及阳台门窗。
4.暑期住宿采用一卡通管理,进出宿舍必须携带一卡通。(如遇一卡通丢失等特殊情况,可凭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出入,以便管理。)不能按时返校就寝的同学需提前至本楼服务台登记,离校回家者需提前至服务台说明情况并登记。请各班级负责同学切实加强管理,及时掌握信息,确保暑期住校的安全。
5.暑期住宿期间如需外出,必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离开宿舍时请关好门窗及水电开关,建议暑期住宿带好必须物品即可,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
6.住宿期间,请保持通讯通畅,结束住宿时及时到服务台办理退宿手续,并将个人物品搬走,否则后勤管理中心进行宿舍维修时会作清理处理,后果自负。
7.暑假期间后勤管理中心将分批对1号楼、10号楼、12号楼、14号楼进行维修,以保证2013级新生入住,请同学予以配合与支持。
8.因1号楼、10号楼、12号楼、14号楼需在新生入学前做好入住准备,学院将于8月19日开放所有宿舍,届时请同学们按照规定搬回原来所在宿舍。
二、关于自习教室开放
1.教室安排:5-105、5-106、5-107、5-108、5-110、5-111
2.开放时间:8:30—21:00
自习教室的数量届时会酌情予以调整。
特此通知,请大家遵照执行。
院长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附件:
为方便相关同学的暑期学习及社会实践,经研究,学院决定开放宿舍楼1号楼、10号楼、12号楼、14号楼的部分宿舍作为暑期留校集中住宿地点,开放教学楼D楼部分教室作为自习教室。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关于住宿管理
1.经申请同意后集中安排住宿。申请7月11日—7月20日住宿的学生集中安排在14号楼,其他申请住宿的男生安排在1号楼和12号楼,女生安排在10号楼住宿序安排床位。(请申请获批的同学在7月10日—7月11日期间办理入住手续,7月11日16:00以前办理完毕,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住手续的办理地点为1号楼、10号楼、12号楼、14号楼服务台,办理入住手续时每人预交一百元押金,最后由后勤管理中心以房间为单位按实计算并结清住宿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
2.暑期宿舍不供应热水,学生可在宿舍楼下服务台打热水。(不要打开热水龙头开关,会错误产生热水费用)所有同学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和违章用电,保持宿舍卫生,并遵守学校的其它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或不服从安排者,学院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暑期宿舍楼每天关门时间为22:30。晚上请同学自行熄灯,并关好宿舍及阳台门窗。
4.暑期住宿采用一卡通管理,进出宿舍必须携带一卡通。(如遇一卡通丢失等特殊情况,可凭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出入,以便管理。)不能按时返校就寝的同学需提前至本楼服务台登记,离校回家者需提前至服务台说明情况并登记。请各班级负责同学切实加强管理,及时掌握信息,确保暑期住校的安全。
5.暑期住宿期间如需外出,必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离开宿舍时请关好门窗及水电开关,建议暑期住宿带好必须物品即可,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
6.住宿期间,请保持通讯通畅,结束住宿时及时到服务台办理退宿手续,并将个人物品搬走,否则后勤管理中心进行宿舍维修时会作清理处理,后果自负。
7.暑假期间后勤管理中心将分批对1号楼、10号楼、12号楼、14号楼进行维修,以保证2013级新生入住,请同学予以配合与支持。
8.因1号楼、10号楼、12号楼、14号楼需在新生入学前做好入住准备,学院将于8月19日开放所有宿舍,届时请同学们按照规定搬回原来所在宿舍。
二、关于自习教室开放
1.教室安排:5-105、5-106、5-107、5-108、5-110、5-111
2.开放时间:8:30—21:00
自习教室的数量届时会酌情予以调整。
特此通知,请大家遵照执行。
院长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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