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苏州大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2浏览次数:1623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各系、各班级:

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成长成才,促进优良院风、班风和学风的形成。我院现在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基础上,组织评审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苏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苏州大学优秀班集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我院2010级、2011级在校学生和班集体。

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10名、苏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10名,苏州大学优秀班集体5个。

二、评选条件

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原则上需两次被评为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标兵须在获得人民综合一等奖学金的同学中产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在获得人民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以上的同学,且应在院系或社团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在学院班级量化考核基础上评定。

三、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申请学生在930日前将申请表(下载或至E122领取)交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特此通知。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苏州大学校级优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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