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学字【2014】19号
各系、各班级: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同时明晰全院志愿者活动行为学分加分,现将公益行为学分加分认定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加分条件
1.本院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本科学生。
2.所参加的志愿者项目均已通过院团委青年志愿者管理部的认证。
3.当次志愿者活动记录等级评为不合格者,不计入加分有效次数。
二、加分范围及标准
1.系科小分队志愿服务项目
参加各项项目,每满2次加1分,原则上每次活动不得少于3小时。
2.社团志愿服务项目
参加各项项目,每满2次加1分,原则上每次活动不得少于3小时。
3.院级志愿者项目
参加院级志愿服务项目,每次活动视具体情况加1-3分;1-3小时加1分,3-6小时加2分,以此类推,最高3分。
4.校级志愿者项目
参加校级志愿服务项目,每次活动视具体情况加2-5分;1-3小时加2分,3-6小时加3分,以此类推,最高5分。
5.无偿献血项目
200ml血量加3分,300ml加4分,400ml加5分;。
6.校外志愿服务加分范围和标准
(1)校外志愿服务认定由团委青年志愿者管理部进行审核,原则上活动主办方须为非营利性组织或机构。每年审核评定开展两次,时间为3月的第一个星期和9月的第一个星期,申请人持志愿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期间至学院青年志愿者管理部(学生活动中心团委308)进行审核、登记,原则上各项加分不超过院校两级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加分额度。
(2)个人校外无偿献血需持本人《无偿献血证》在规定时间内至学院青年志愿者管理部(学生活动中心团委308)进行审核、登记,个人校外无偿献血加分分值等同于校内无偿献血加分分值。
7.以上加分标准可依据实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整。
三、加分评定流程
1.各系科青年志愿者小分队负责统计本系科志愿者服务活动次数,并将符合公益行为学分加分的学生名单上报至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管理部进行审核,院团委青年志愿者管理部审核通过后,统一将将公益行为学分加分表上报至行为学分评定委员会。
2.公益活动组织负责统计本组织服务活动次数,并将符合公益行为学分加分的学生名单报相关指导老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加分表发至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管理部进行汇总;院团委青年志愿者管理部收到公益行为学分加分表进行备案后,将加分表上交至学院行为学分评定委员会。
3.公益类社团将志愿者服务活动次数统计结果上报相关指导老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将公益行为学分加分表上交至学院行为学分评定委员会。
4.行为学分评定委员会根据学院具体情况对公益行为学分加分汇总表予以审定,并进行加分。
特此说明。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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