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7浏览次数:78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文正教字【201677

 

各系:

为全面贯彻和落实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更新人才培养观念,进一步将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融入到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中,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学院决定开展课程教学大纲的修(制)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修(制)订原则

1.教学大纲修(制)订,要切实体现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思路,契合课程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围绕学生能力培养设计教学大纲体系。

2.充分体现课程建设已有的经验和成果,结合现代科技的发展,增设与学科发展相联系的新知识。

3.文字清晰、意义明确,术语及定义准确、规范。

二、教学大纲的内容、要求

   (一)内容

1.教学大纲包括本课程的性质、课程简介、教学目的和任务、教学基本要求、学时分配等。要求文字严谨、名词术语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

2.修(制)订时要严格按照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所设置的课程(包括实践环节)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学时数(周数)等规定进行,明确考核要求,提出适用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

(二)要求

1.教学大纲按照学校统一标准格式编写。具体详见《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格式》(见附件)。

    2.分步完成,优先修(制)订学科大类基础课程及学位课程。

三、时间安排

    各系修(制)订好的课程教学大纲经系主任审核确认后,按专业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于12月28日前发送至236183237@qq.com

未尽事宜可致电66558062咨询,联系人:朱老师。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附件: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格式.docx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