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7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0浏览次数:586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文正学字【2016】76

毕业班

    根据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初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7届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定比例

2017届毕业生总数的10%。

三、评选条件

l、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形势政策教育和学习;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情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和学校各项义务劳动,身体健康。

2、学习总成绩应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奖学金综合排名必须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居前20%,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须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一次以上(含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其他奖项)。

3四年制本科班级的同学行为学分92分(含92分)以上;专转本、五年一贯制专转本班级的同学行为学分88分(含88分)以上。

4、担任过院、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任职一年以上),以及曾获校级奖项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5、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评定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班级对毕业班学生前三年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2、20176月对初评优秀毕业生进行正式评定,不符条件者取消其资格,且缺额不补。

五、评定程序

1111日—1120

班级初评、公示

1122日前

报送材料:

班级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汇总名册(电子表格在学院通知附件中下载)等材料填写好后,以文字稿和电子稿方式报送E206吴旖旎老师办公室 (座机:66508190、邮箱地址:sdwz1188@126.com

 

11月23日-30

审核、公示。

125

确定名单,发放初评证明。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十一


附件:
2017届优秀毕业生初评班级汇总名册.xls
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范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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