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学字【2017】9号
2017届毕业班:
为积极扶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我院将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提供专项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应届毕业生(升学、出国、参军、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申请者原则上满足以下条件:(1)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学生;(2)行为学分在80分以上;(3)勤俭节约,勤奋上进。
二、经费用途:主要用于资助就业过程中的材料准备、交通费用和通讯费用等。
三、资助金额:500元/人,一次性发放。
四、名额分配:少于50人的班级1名,50人至100人的班级2名,100人以上的班级3名。
五、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3月17日前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
2.班主任网上审核提名:班主任登录学院数字化校园系统,在校园ERP “资助管理”标签“助学金管理”栏目下“助学金审核”项目中对班级评审通过的学生进行“提名”操作(系统3月9~20日开放)。
3.学院审核和汇总,完成审核和资金发放工作。
特此通知。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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