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学字【2017】10号
各系、各班级:
为展现我院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传播健康的大学校园文化,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团委特举办此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表彰在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杰出表现者。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7年3月13日—2017年4月14日
二、评选类型及标准
1、管理之星: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能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创新务实的工作作风,工作中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望。
2、学习之星: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学位课程绩点理工科专业不低于2.4,其他专业不低于2.8且所有学期排名必须在班级排名前20%,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品学兼优、爱好广泛,全面发展,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勤学善思,力行创新,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3、科研之星: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实践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学科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在校期间在院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活动、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奖励;或在校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4、志愿之星:公益学分不低于4分;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及其他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在志愿服务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有感人事迹,产生较大影响。
5、实践之星:积极参加学院倡导和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和学院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或实践方案、实践成果获院级以上奖励。
6、文体之星:热心文艺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比赛,在音乐、美术、舞蹈、演讲、辩论等方面特长明显且取得优秀成绩。体育方面有特长,热心体育活动推广发展,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运动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7、励志之星:学生生活简朴,勤俭自强,品行端正,人格高尚,不怕挫折,知难而进。经常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活动。有感人事迹,激励意志低沉、缺乏人生目标的同学重拾自信,奋勇向上。
8、创业之星:学生具有自强不息、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能够结合自己所学知识,经过对市场行情的考察、推理,打破传统就业方式,自行创业。所办经营实体已正式运营并取得成效,管理水平、经济效益较好。
注:参加评选的候选人行为学分不得低于92分,学位绩点不低于2.0。
三、评选日程及安排
1、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18时
本次活动评选采取自愿报名和重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表详见附件。
(1)自愿报名:将纸质报名表于3月20日18时前交至团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08室),并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团委邮箱(2854247626@qq.com)。(邮件名称格式:姓名+专业全称)
(2)重点推荐:各学生组织至少推荐5个名额,纸质报名表经指导老师同意签字盖章后于3月20日18时前交至团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08室)。电子报名表统一由组织负责人整理、打包发送至团委邮箱(2854247626@qq.com)。(邮件名称格式:组织全称)
(3)报名表的发放与收缴
纸质报名表放于宿舍楼下可自取,于3月20日18时前交至团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08室),并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团委邮箱(2854247626@qq.com)。(邮件名称格式:姓名+年级+专业全称)
注:纸质报名表和电子报名表缺一不可
2、初选及公示
审核时间:2017年3月21日—3月26日
由师生代表组成的评定委员会将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个人事迹材料确定入围名单,共120人,在全院范围内张榜公布。
同时,团委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相关进展,并与大家进行微信互动。
3、复选及宣传
审核时间:2017年3月29日—4月14日
院团委将登录活动官方网站,审核通过初选的120位同学的基本资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师生投票,成绩占总分的60%。(其中老师投票占投票总分的30%,学生投票占投票总分的40%,组织投票占投票总分的20%,班级投票占投票总分的10%。)同时,由师生代表组成的评定委员会成员进行打分,必要时可组织入围候选者进行路演、展示答辩,成绩占总分的40%。综合票选结果和评定委员会打分相加,最终评选出“校园之星”。
院团委将通过活动官方网站,做好院内的宣传和展示工作,对本次开展的“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及涌现出来的校园典型,利用校园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的宣传。
四、表彰及后期宣传
学院将对“校园之星”进行一定形式的表彰,举行“校园之星”颁奖典礼,利用校内外宣传媒体对“校园之星”事迹进行宣传,开展“校园之星”系列宣讲会以及其他互动交流活动。
共青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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