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1浏览次数:221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文正教字【201728
各相关系科: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173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院在岗在编专任教师。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三、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每项省财政资助经费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安排经费1.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不另行申报,在申报的项目中评审立项。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立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院的在编专任教师。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11日以后出生)的在编专任教师,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我院限额申报三项。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17年度)》(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负责人对《项目申报书》、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内容及上传项目逐项进行认真审查并确保一致,并于5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项目管理系统将关闭。
(二)材料报送。网上申报成功后,项目负责人于53日前将《项目申报书》(PDF格式、Word格式各1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1228204@qq.com,签字的纸质申报材料(含附件、A4纸双面打印的《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交至教务处综合楼205,联系人:陈达,联系电话:66557122
(三)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最终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名单。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17年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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