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0浏览次数:172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文正教字【201737

 

各系科: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结题验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和依据

验收项目范围为201612月底前完成的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按《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研究目标和要求进行。

二、项目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面上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

2、验收采取通讯评议方式进行,由3位以上外单位且非同一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对照《面上项目合同》,给出验收意见并添加至《验收报告》。

3、本次项目验收,需同时提供自项目立项以来的各年《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3),项目负责人将汇总好的以上附件各4份及电子版(wordpdf)报送至教务处A205,截止日期为:525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陈达联系,电话:66557122,我将热忱为您服务。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附件: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doc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doc
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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