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学生填写续贷声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0浏览次数:721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文正学字【201743号
2014
2016级非毕业班各班级: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6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苏教助中心[2017]17号)及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各高校组织贷款学生做好申请准备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提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在新学年继续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填写续贷声明,并由高校或县资助中心审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写对象

非毕业班已办理过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下学年有续贷意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续贷受理要求

1.借款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

2.借款学生应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县级资助中心应确认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受理续贷申请。若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时,县级资助中心应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并对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现场审核。

三、系统填写方法及要求

5月底前,有续贷意向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进行登录,贷款学生用身份证号登陆,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如“19890101”;如果密码不正确,学生本人打95593重置密码或联系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置密码),做好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在“贷款申请”功能中点击新增,在“续贷声明”栏中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以及助学贷款对学生一年来的帮助情况,字数不少于100字,续贷声明填写结束以后再依次填写贷款金额、年限与申请原因,最后点击确定提交“贷款申请”。此项工作是在校学生续贷生源地贷款的必要前提,凡没有填写声明或不认真填写声明,造成续贷申请生源地贷款不成功,其责任由其本人自负。

特此通知。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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