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教字【2017】42号
各系、各班级:
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鼓励优秀学生提前毕业,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申请提前毕业实施细则(修订)》(苏大文正教[2012]32号)(见附件一)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本科生申请提前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要求
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出色完成三个学期的学习任务后,确认有可能提前毕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毕业:
1、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行为学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
2、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3、学习成绩排名班级前15%;
4、学位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5以上;
5、外语成绩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6、前两年所获得(第四学期在修学分默认为已获学分)的学分必须超过所学专业教学计划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必须同时申请学士学位。
二、申请程序
5月22日-5月26日: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需填写《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二),申请表应由家长和班主任签字后,交至教务处(综合楼201)。
三、课程衔接
经批准可以按提前毕业的方式完成学业的学生,需明确提前修读第七至第八学期学习的课程,合理安排自己的选课计划,保证按时完成学业。
四、其它事项
相关提前毕业的后续工作等其它事项严格按照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申请提前毕业实施细则(修订)》(苏大文正教[2012]32号)文件执行。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附件一: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申请提前毕业实施细则(修订).doc
附件二: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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