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公告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新建学生公寓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 WZ2017-36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新建学生公寓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2)空调设备类型:冷暖型挂式空调机组;
(3)项目预算:65万元;
(4)竣工时间:2017年9月15日;
(5)品牌要求:建议国产一线知名品牌,能效等级不低于2级。
(6)施工要求:
①施工按照空调安装规范标准实施,工程方式,包工包料(含空调支架的安装确保正常使用)。
②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至少为(贰)2年。
③施工时施工商必须按照甲方认可的报价品牌材料进行施工安装,则甲方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期间产生任何费用或经济损失将由施工方自行独自承担。
3、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邮编:215104
招标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5731
技术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76346
传 真:0512-68230911 Email:sdwzztb@126.com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和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单位应为产品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经销商(如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必须有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提供2016年空调销售和安装业绩;
(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报名及现场踏勘时间
(1)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9:00-10:30
(2)投标报名方式: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须携带①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机构证书(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保复印件;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包括类似项目案例合同复印件);④投标人如属非苏州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须在报名时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租房合同、苏州地区员工社保证明)至文正学院综合楼224房间现场报名;
(3)招标报名费300元/人民币,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接收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7月4日上午9︰00——10: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综合楼224)。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打到以下账号并持汇款凭据至学院财务处换取收据(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标号、金额)。不接受以现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石路支行,账户名: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账 号:325602000010149012871
财务联系电话:0512-66558326。
7、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7月4日上午10︰30;
开标地点: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综合楼224室。
8、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
二、投标须知
1、投标报价
投标时需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单报价。综合单价包含产品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保修期间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照如下顺序装订:投标报价单、现场踏勘确认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代理商或经销商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委托书(若委托)、投标人当年社保交费证明、2016年业绩证明、其他有关对所售设备的维修、服务等措施的说明。以上材料均需盖章。
投标文件应进行密封,封袋上应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日期。投标单位必须在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废标。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单报价,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空调器具体配置及规格型号。
3、开标、评标、废标
(1)开标: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2)评标:招标人自行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审。评标小组将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工期及相应资质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合理低价中标。对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先进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同时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投标人2016年业绩情况;
◆投标人提供的主要设备零配件价格及销售维护等服务措施;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3)废标: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人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按合同支付30%的设备预付款;
(2)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
(3)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日之日起壹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性付清。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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