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教材立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6浏览次数:381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文正教字【201752
各系、教研室:
    为推动我院特色教材的建设工作,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建材建设实施办法》(苏大文正教〔20173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一) 立项范围
申报立项的教材分为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
1、新编教材必须是适用于我院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主体教材,不包含教辅(讲义、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并且能在201991前实现出版。
2、修订教材必须是针对出版3年以上并在教学实践中反映良好的教材,并且有详细的修订计划,能在201991前实现再版。
(二) 立项数量
本次教材立项数量为12项,其中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9项。每系、教研室原则上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
  二、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提交《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教材立项申请书》(附件1),系科教材建设小组进行评选,择优推荐,并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汇总后报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立项。
  三、经费支持
学院对立项建设的项目提供立项基金,重点项目给予3万元基金支持,一般项目给予2万元基金支持。立项基金主要用于教材建设调研、教材编写劳务、教材出版等相关活动
四、申报材料
 () 新编教材
1、《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新编教材立项申请书》(附件1-1),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
2、新编教材提供教材编写大纲及编写进程计划书1份。
       () 修订教材
1、《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修订教材立项申报表》(附件1-2),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
2、修订教材需提供修订方案,并附原版教材1本(套)。
  五、申报时间
1、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在201798日前将申报表、相关资料的纸质文件交至综合楼203室,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邮箱1036646465@qq.com
2、联系人:钱磊,联系电话:66557322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附件一: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教材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二:参考专业分类目录.doc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