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学字【2017】51号
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7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原则
按照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的通知》(苏组通(2012)54号)的文件要求,进行推优投票和推优公示。实施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教育引导的原则。
二、推优对象
全院本科生团员中28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
三、标准和程序
为保证“推优”质量,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团员推荐出来,“推优”的标准和程序严格参照苏大委(2010)4号文件,推荐比例不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10%。
四、具体要求
(1)组织推优投票。在院团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系科、团总支学生分会负责具体实施。各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召开团员推优大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团支部推优表决票参考附件五)。
(2)产生拟推荐人选。团支部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二),报院团委组织部审核。院团委组织部根据各系、团总支分会报送的名单,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及时进行公示。
(3)进行推优公示。院团委组织部发通知公告、公告栏的形式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院团委组织部确定推优人选,根据各团支部填写的《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四),向党支部推荐。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院团委组织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最终结果将上报苏大团委。
五、材料上交
1、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组织部需上报的电子材料包括《2017年上半年团内“推优”个人信息汇总》(附件一)、《2017年上半年团内“推优”汇报表》(附件三)、《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四)、《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二),以上表格上交至团委组织部邮箱(wztwzuzhibu@126.com)上交截至时间:2017年6月20日23:00前。
2、需要上交的纸质材料包括:《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四)
上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1日15:00-17:00。联系人:康楷,联系方式:18114642531。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按照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共青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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