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财产保险招标书

发布时间:2017-06-16浏览次数:80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拟对学院财产保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保险公司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财产保险
二、招标编号:WZ2017-33
三、招标人: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大道1188
邮编:215104    传真:0512-68230911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55731
电子邮箱:sdwzztb@126.com
四、招标内容:
(一)学院财产规模
      1、房屋 44000万元;
      2、设备 6000万元;
    (二)财产保险服务期限:
      20179-20209
(三)项目要求
1、保险项目为财产一切险;
2、财产保险中还应包含因偷盗抢劫和水箱水管爆裂等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或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处理相关事项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
3、每次事故无免赔额。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招标内容相对应险种保险业务;
(二)具备经营上述保险项目业务资格,且使用的各保险条款已经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在苏州大市设有机构并能直接办理相关理赔事宜。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文件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部分表格样式见附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材料须按序装订成册:
1、投标资料与页码对照表
2、投标函、报价情况一览表(原件)。
3、公司简介(包括公司性质、公司规模、公司业绩、公司荣誉、公司资质、成立年限、赔付能力、类似项目承保经验、财务状况等)(包括总公司和苏州分公司)(原件)。
4、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5)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及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最新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复印件)。
5、服务措施、服务承诺(主要包括针对本项目的承保服务、理赔服务、日常回访服务机制、培训服务方案及其他优惠措施等)(原件)。
6、相应合同范本及附加条款(原件)。
7、近两年(指201591日以来,下同)类似项目被服务单位出具的评价(原件)。
8、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及密封
投标文件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相关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密封,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报价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报价方式
八、招标报名时间2017621日上午9:00--1100 
报名地址: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综合楼224
报名要求1缴纳招标报名资料费300元/份;
2、提交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
九、投标时间201775900--1030
投标地址: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综合楼224
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认真阅读本招标书,在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的情况下按照附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人处。
十、开标时间:2017751030
    开标地址: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综合楼224
十一、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综合商务(20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公司简介综合评定。包括公司规模(3分)、公司业绩(3分)、公司荣誉(2分)、公司资质(1分)、成立年限(1分)、赔付能力(2分)、为高校提供类似服务项目的经验(2分)、财务状况(2分)、在苏州大市设有机构并能直接办理相关理赔事宜。(4分)。
(二)价格分(30分)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0分;
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三)服务措施、服务承诺与服务评价(42分)
1、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承保服务情况综合评定(14分)
包括理赔服务手续繁简程度(3分)、是否有快速理赔通道(3分)、理赔服务(4分)、给付款到账时间(4分)。
2、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承诺综合评定(10分)
包括是否有保险服务专员(4分)、日常服务回访机制(2分)、培训服务方案制定(2分)、投诉受理机制(2分)。
3、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近两年类似项目的服务反馈意见综合评定(3分)。
4、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保险条款的广泛适用性等综合评定(10
5、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附加条款的广泛适用性等综合评定(5分)。
(四)其它(8分)
1、投标文件质量(3分)
根据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其它优惠措施等(5分)
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在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以外的优惠措施、近两年社会贡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财产保险招标书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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