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教字【2017】98号
各系、教研室: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评价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要求,提升试卷质量,构建科学合理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考评机制。学院决定在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开展试卷检查专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1、专业课程。由系主任组织专业负责人及专业骨干教师对上学期(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以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自查,自查课程数量不低于上学期开设课程的50%。同时必须抽取至少一门专业核心课程近三个学年的教学班试卷进行深度分析。
2、公选课程。由教务处组织学院教学督导开展随机抽样调查。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具体包括:试卷归档是否完整;试卷的命题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试卷的难易程度是否合理;阅卷是否规范;评分是否准确合理;成绩分析是否科学合理;同一门课程连续三个学年的试卷是否存在雷同现象等。
三、工作要求
1、各系在自查的基础上,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求如下:
(1)标题:****系****专业试卷检查总结报告(****学期)。
(2)内容包括:自查概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方案等。
2、时间要求: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于?xml:namespace>
3、各系于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