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学字【2017】83号
各毕业班:
根据学院工作的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初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参评对象
我院2018届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定比例
2018届毕业生总数的1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形势政策教育和学习;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情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和学校各项义务劳动,身体健康。
2.学习总成绩应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所有学期成绩排名必须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居前20%,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须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一次以上(含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其他奖项)。
3.四年制本科班级的同学行为学分92分(含92分)以上;专转本、五年一贯制专转本班级的同学行为学分86分(含86分)以上。
4.担任过院、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任职一年以上),以及曾获校级奖项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5.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评定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班级对毕业班学生前三年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2.2018年6月对初评优秀毕业生进行正式评定,不符条件者取消其资格,且缺额不补。
五、评定程序
11月16日—11月26日 | 班级初评、公示 |
11月28日前 | 报送材料: 班级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汇总名册(电子表格在学院通知附件中下载)等材料填写好后,以文字稿和电子稿方式报送综合楼107吉顺权老师办公室 (座机:66508190、邮箱地址:jishunquan@foxmail.com) |
11月29日-12月6日 | 学院审核、公示。 |
12月12日 | 确定名单,发放初评证明。 |
特此通知。
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