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负责人培养对象拟推荐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04浏览次数:579文章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各系(室)、部门:

由系(室)推荐,经综合考察,提交院长办公会议通过,拟定茆萌同志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负责人培养对象,考察期一年,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874-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教师发展中心(电话:0512-66517351)反映。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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