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学生暑期留校住宿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4浏览次数:4383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各位有关老师及同学:

  为方便有关同学暑期留校参加学习及社会实践等活动,经学院研究,决定开放学生公寓作为暑期住宿地点,开放考研楼教室及1号楼部分教室作为考研复习场所。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 关于住宿管理

  1.申请暑期留校获批的同学在7月6日8︰30-18︰30期间办理入住手续,入住宿舍为申请者原宿舍,过期未办理入住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入住手续的办理地点为:

  1、2、3、4、12、13号公寓楼办理点在3号公寓楼服务台;

  5、6、7、8、11、16号公寓楼办理点在8号公寓楼服务台;

  9、10、14、15号公寓楼办理点在10号公寓楼服务台。

  办理完毕后回自己本宿舍楼服务台登记。办理入住手续时每人须预交三百元押金,出示身份证,同时提交安全承若书。押金以刷一卡通形式收取,不收取现金。最后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以房间为单位按实计算并结清住宿期间所发生的水(含冷热水)、电费用,住宿同学按房间人数平均结算水电费。

  2. 暑期宿舍热水供应时间为每天20:00-22:00。住宿的同学必须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自觉遵守学院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房间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和违章用电,保持宿舍卫生,离开宿舍请关好门窗及水电开关,确保宿舍安全,以免财物损失,并遵守学校的其它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或不服从安排者,学院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暑期公寓楼每天关门时间为22:30。晚上请同学自行熄灯。

  4. 住宿期间出入宿舍采用一卡通管理,进出宿舍必须携带一卡通刷卡。如遇一卡通丢失,可拨打一卡通中心值班电话申请补办(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补办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一卡通值班电话:65255550。补办期间可凭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出入,并须在公寓楼服务台登记,以便管理。

  5. 严格按照申请时间进行住宿,住宿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需要短期临时离校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告知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并在公寓楼服务台登记备案。外出期间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请各有关负责同学切实加强管理,及时掌握信息,确保暑期住校的安全。

  6. 暑期为住宿同学就餐提供保障,学院将开放一食堂一楼餐厅供应就餐,就餐时间:早餐7:00—8:30;午餐11:00—12:30;晚餐17:00—18:30。自7月7日起,需要用餐的同学须提前一天前往一食堂一楼收银台处购买次日饭票(以便食堂提前知晓次日用餐量),当日凭票用餐,根据票面日期使用,过期作废。本次用餐采用套餐价,早餐票套餐价4.5元;中晚餐套餐价分8元和10元(菜单详见当日餐厅公示)。购票时间,每日8:00-11:00,15:00-17:00可以进行购票。所有购票支付方式,须按照学院“无现金校园”精神要求,一律刷卡消费。

  二、关于自习教室的开放

  1.教室安排:开放考研楼全部教室以及1号楼102、103、104教室。

  2.开放时间:7月7日—9月2日,每天8:00—21:30。

  同学们自习期间,请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保持教室内的安静,不得喧哗吵闹,确保教室内的环境卫生,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暑期留校住宿安全承诺书.doc


院长办公室

学生处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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