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
在师生共同努力下,2018年招生宣传工作已顺利结束。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文正招就〔2018〕2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2018年度参加招生宣传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表现突出、取得较好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具体条件如下:
1.所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地区(中学)当年被我院录取人数达到10人(含)以上者。
2.所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的地区(中学)当年被我院录取人数较前一年录取人数有所增加且幅度超过20%以上者。
3.连续三年及以上,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成绩较突出,获中学、考生好评者。
4.积极参加大型招生宣传咨询会,宣传成效显著,取得广大考生及家长好评者。
5.积极参加日常招生宣传的组织、宣讲、展示、联络、反馈等工作,且成绩突出或获得中学师生好评者。
二、评选流程
1.提交申请表
参评人员在10月24日前提交《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附件1),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jjzh2008@qq.com。
2.招生就业处评审
招生就业处组织不少于5人的奖励评议小组,根据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产生拟获奖人选。
3.公示名单
拟获奖人选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4.公布评选结果
拟获奖人选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学院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三、其他
咨询电话:66553803(周老师)。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