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8年度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2浏览次数:709文章来源:招生网

各部门、系:

在师生共同努力下,2018年招生宣传工作已顺利结束。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文正招就〔20182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2018年度参加招生宣传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表现突出、取得较好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具体条件如下:

1.所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地区(中学)当年被我院录取人数达到10人(含)以上者。

2.所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的地区(中学)当年被我院录取人数较前一年录取人数有所增加且幅度超过20%以上者。

3.连续三年及以上,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成绩较突出,获中学、考生好评者。

4.积极参加大型招生宣传咨询会,宣传成效显著,取得广大考生及家长好评者。

5.积极参加日常招生宣传的组织、宣讲、展示、联络、反馈等工作,且成绩突出或获得中学师生好评者。 

二、评选流程

1.提交申请表

参评人员在1024日前提交《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附件1),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jjzh2008@qq.com

2.招生就业处评审

招生就业处组织不少于5人的奖励评议小组,根据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产生拟获奖人选。

3.公示名单

拟获奖人选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4.公布评选结果

拟获奖人选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学院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三、其他

咨询电话:66553803(周老师)。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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