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学字【2018】 80号
各系、各班级:
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成长成才,促进优良院风、班风和学风的形成。我院现在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基础上,组织评审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苏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苏州大学优秀班集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10名、苏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10名,在2015级、2016级在校学生中产生。
苏州大学先进班集体5个,在2016级、2017级班级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要求行为学分在100及以上、2016-2018学年被评为学院三好学生至少两次。校三好学生标兵须在获得人民综合一等奖学金的同学中产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在获得人民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以上,且在院系、社团学生组织或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获学院社会工作奖的同学中产生。优秀班集体在学院班级量化考核基础上评定。
三、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申请学生在11月2日前将申请表(附件1)交至学生服务中心E123同时电子文档以“校三好或校优干+学号+姓名”命名发至 815607290@qq.com蔡丹丹老师。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特此通知。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1:
苏州大学校级优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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