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接收学生王俊颖转入我院学习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1-05

文正教字【2018】108号

  学生王俊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级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学籍号:15320621451552),江苏海安人,高考成绩366分(理科)。该生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在原学校就读,申请转入我院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5]6号)文件精神,经电子信息工程系专业教师面试,并提交2018年第31次院长办公会暨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同意接收学生王俊颖转入我院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特此公示。

  公示期:11月5日—11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张老师,联系电话:66556322。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