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学字【2019】54号
校园一卡通消费支付工作推行以来,得到了广大师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根据全面推进校园一卡通工作计划,即日起开通校园一卡通聚合支付功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简介
校园一卡通聚合支付功能开通后,校园一卡通POS机在支持校园一卡通(校园卡实体卡、校园卡虚拟卡)消费支付的基础上,新增支付宝付款码、微信付款码消费支付功能。
二、开通范围
实施校园一卡通消费支付区域全部开通聚合支付功能。
三、实施办法
(1)聚合支付支持实名消费与匿名消费两种;
(2)实名消费:实名消费群体是通过学院统一身份认证的全体师生,在消费前需进行实名绑定;
(3)匿名消费:匿名消费群体是未通过学院统一身份认证的人员;
(4)实名消费维持基准价格,匿名消费时费率上调20%。
四、实施阶段
1.第一阶段(5月22日-6月9日):实名认证阶段
(1)该阶段,将以班级、部门为单位进行宣传,统一注册绑定;
(2)该阶段,未实名认证账户不可以使用微信付款码和支付宝付款码方式消费,但可以使用校园一卡通消费。
2.第二阶段(6月10日起):正式实施阶段
该阶段,未通过学院统一身份认证的师生,若使用微信付款码、支付宝付款码消费,不享受校内师生优惠,将按照校外人员收费标准,费率上调20%。
五、其他事宜
1.进行支付宝付款码实名绑定前需要先进行微信实名绑定;
2.已实名绑定“校园卡虚拟卡”的微信账户,默认开通微信付款码实名支付;
3.校内其他工作服务人员使用校园一卡通消费支付维持基准价格;
4.校园卡与微信实名绑定步骤见附件1;
5.校园卡与支付宝实名绑定步骤见附件2;
6.正式实施阶段起,未统一注册绑定的师生仍可以按照附件1、附件2中的绑定流程进行实名认证;
7.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66508190;电子邮箱:wz_wxjxy@163.com;实名认证及使用过程中的遇到技术问题,可向信息中心咨询,联系人徐老师(66554628),栾老师(66502944);
8.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处
财务处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信息中心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