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1浏览次数:20944文章来源:学生处

文正学字【201964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4·30”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扩大组织有效覆盖,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解决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根据团中央统一部署将在“智慧团建”系统上集中开展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通过原就读学校团组织、转入团组织或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1.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或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2. 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各类学校团组织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的团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

3. 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请各市级团组织要求基层团组织严格把关,慎重点击,不得随意选择“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团省委将对随意选择“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的团组织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4. 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若条件不允许,可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5. 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按照党、团一致的原则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由学校团组织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附件一:《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关于保留团组织关系的申请》

6. 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7. 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8. 各级团组织在收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审核通过。

二、工作要求

1. 要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是对各级团组织战斗力的一次重大考验。

2. 要明确责任。要明确基层建设部门和学校部门的具体职责、任务分工,协同联动、共同推进;要督促各类学校团组织发挥好“学社衔接”的源头作用,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加强与地方团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完成转出、转入操作;要督促社会领域各类团组织切实扩大组织覆盖、真正把毕业学生团员都接住,学校团组织要接住新入学的学生团员,乡镇街道团组织要发挥好兜底作用。各类基层团组织要承担起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具体责任,主动做好转接各项工作。

3. 要严肃纪律。不得拖沓延迟,各类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推诿扯皮,各级团组织不得以非本单位正式编制职工、非本地区正式户籍居民等理由拒绝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
三、具体流程

1.各位团员对照通知,根据实际去向,转往相应团支部,同时确认对方是否可以接收团组织关系,确认无误后填写附件二《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团关系转接登记表》。

2.15级团支书于616日前将信息汇总好,以团支部为单位,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sdwztw1188@163.com,纸质版班主任盖章之后交到综合楼105

联系人:何玉

联席方式:0512-66556302

共青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一: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关于保留团组织关系的申请.docx

附件二: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团关系转接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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