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实字[2020]2号
各系、各毕业班: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院相关通知精神,学院于1月28日发布了《关于2020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紧急通知》,现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结合各专业学生实习完成进度,以保障毕业生安全为前提,将实习工作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1、分散实习的专业
学生返校前,相关专业可组织学生进行线上实习;学生返校后,各专业再组织学生进入单位继续实习。进入实习单位实习期间,要求学生遵循单位复工复产要求,联系实习单位应遵循就近家庭住址的原则,避免人员流动。
2、集中实习的专业
机械电子工程(五年一贯制专转本)专业的《毕业实习》调整为线上认识实习形式进行。
光电与能源工程系各专业、城市管理专业、应用心理专业及英语专业的部分集中实习的学生调整为分散实习形式进行。
法学专业的《毕业实习》调整为线上实习形式进行。
应用化学专业的《毕业实习》依照苏州大学材化部调整方案执行,另行通知。
3、校内实训的专业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转本)专业的《电子电路综合设计》课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的《系统实验》及物联网工程专业的《项目实践2》调整采用虚拟仿真实验形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分散实习专业的实习结束时间延长至5月8日,其他形式的实习实训课程,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需求,提前搜索资料做好课程准备,在4月底前完成课程教学,开课时间确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学生。
三、成绩评定及材料上交方式
实习成绩评定以学生上交的实习报告(电子文档)为依据,实习报告由专业负责人根据专业实践要求布置给学生,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报告封面见附件1。各班学习委员须在5月8日前,收齐本班学生实习报告上交给班主任,经班主任初审无误后上交实验与实习管理中心,指导教师于5月12日前完成报告评阅及成绩评定并录入文正教务系统。
实习手册中需上交的其他材料如实习单位接收函、实习单位情况汇总表、实习单位鉴定表、实习日志(以进入实习单位为主,原教学计划实习周数大于4周的,实习日志应不少于4周;4周以下,按实提交),材料归档工作待学生返校后再上交,暂定5月29日前(与论文同步),其中实习单位鉴定表须上交纸质文档,放入学生档案。
四、 工作要求
1、各系要摸查调研,加强监管,务必提醒学生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完成毕业实习工作。
2、重视就业与实习的结合,强化与实习单位的线上沟通,学生力所能及地完成实习单位的工作任务。
3、毕业班班主任配合专业负责人,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或线上虚拟仿真实验,按时提交实习报告,并上交实习归档材料。
4、各专业应全面总结实习工作,于5月底前将总结电子文档上交实验与实习管理中心备案。
五、抵充实习学分办法
1、以下两种情况,学生可申请抵充实习学分:
(1)学生获得与就读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的奖项,且未申请过选修课学分;
(2)积极投身抗疫志愿活动,持续时间一周以上。
2、认定程序:
(1)5月8日前,学生向实验与实习管理中心提交抵充实习学分申请表(表格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2)实验与实习管理中心审核材料并评定成绩,成绩评定方法如下:
①学科竞赛获奖:根据获奖等级及参赛心得综合评定,基准分数为: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分别记课程成绩95分、90分、85分、80分、75分,省级及赛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记课程成绩90分、85分、80分、75分;
②抗疫志愿活动:根据参加志愿活动时长及活动总结综合评定,基准分数为:参加志愿活动一周、二周、三周及以上分别记课程成绩70分、80分、90分。
(3)成绩评定后,实验与实习管理中心报备教务处,由教务处发文认定学分。
3、学生申请认定的抵充实习学分,按规定标准交纳学分学费。
六、其他事项
1、考虑今年情况特殊,在实习过程中有单位变更的学生,总时长需满足第三条周数要求,其他材料按实填写,实习单位鉴定表由变更后的实习单位盖章,实习单位情况汇总表备注栏中填写变更信息。
2、实验与实习管理中心负责老师:孔荣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6002/18036830189,联系邮箱:kongrongwz@163.com,办公地址:机械实验楼209室。
实验与实习管理中心
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