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教职员工返苏待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0

根据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教职工返校返岗准备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38号)要求,现对我校教职员工返回苏州待岗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根据学校开学准备工作相关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身体健康、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教职工(含在境内的外籍教师)应安全有序尽快返回苏州。

二、教职工返回苏州居住地后须连续居家隔离观察14天(经批准后居住在校内教工集体宿舍的教职工须在校内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持有“苏城码”绿码的方可申请返校,返校仍执行原有报批手续,即:由所在二级单位通过OA系统申请,经教师工作组审核、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三、在境外的外籍教师暂缓返回中国。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返回苏州,应由二级单位通过OA系统申请,经涉外疫情协调组办公室审核、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返回中国。

四、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仍滞留在疫区的教职工,暂缓返回苏州。

五、教职工返程途中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优先选择自驾方式;需搭乘公共交通的,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避免长时间逗留在人群聚集场所。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六、所有返苏州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苏州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相关管理规定。

苏州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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