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学字【2020】60号
各团总支、学生分会,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统一部署,近期将在“智慧团建”系统上集中开展2020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通过原就读学校团组织、转入团组织、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3.毕业后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5.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6.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可向所在学院(部)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所在学院(部)统一审批,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并报校团委,并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7.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
8.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各级团组织在收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0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操作,“智慧团建”系统将退回申请,需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体个人再次发起转接
二、工作任务
1.全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按照《关于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学社衔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抓紧团员团干部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录入工作、持续登记2020年毕业学生团员基本信息,为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准备。要熟练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规范流程(附件1),熟练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附件2),紧紧围绕“学社衔接”各项考核指标(附件3)开展工作。
2.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流入社会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6月下旬至7月31日,各团支部应全部发起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9月15日前,各团总支、学生分会要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接收工作。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新生入学一个月内,以录取学校团组织为责任主体,应全部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相应团组织,并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10月15日前,基本完成入学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理好“智慧团建”系统中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4)各团总支、学生分会要熟悉“学社衔接”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承担起工作落实的具体责任,如遇多次转入未通过、不合理退回等情况,要积极做好对接联系等各项工作。毕业生团组织中的团员已全部完成转出的,应及时在系统中删除。
三、工作要求
各团总支、学生分会应紧紧围绕“学社衔接”各项考核指标开展工作,发挥好“学社衔接”的源头作用,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及时完成转出、转入操作。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院团委组织部卓慧敏,联系方式:15152631783。
共青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操作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