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班级:
为进一步梳理毕业生就业情况,树立毕业生就业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职业观,现面向我院学生开展就业先进典型事迹征集活动。为保证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毕业班全体学生
二、征集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是指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2.大学生创业人物:创业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公司简介、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等。
3.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4. 我的求职故事:求职故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题:职业探索历程、求职经历以及心得感悟;考公、升学过程的准备、经历和体会。
三、征集方式:
此次征集以毕业班班级为主体,采用学生自荐、班主任推荐的方式,各班推荐1-2人,请将被推荐人相关材料于5月31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zyfzfdzx@foxmail.com。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完整填写《大学生就业先进典型事迹登记表》(见附件)。其中事迹简介应简明扼要、事迹突出(不超过150字);同时列出院级(含院级)以上重要表彰。
2.文字要求。具体事迹的主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事迹;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主要事迹、个人感悟等;字数800-1500字。
3.照片要求。提供被推荐人能够反映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电子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五、媒体宣传:
就业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将在相关平台上进行展示宣传。
六、注意事项:
1.请被推荐人提供准确的联络信息和事迹简介等材料。
2.对在就业过程中具有代表性和较高显示度的学生,班主任可选择重点推荐。
3.欢迎学生自荐,若为自荐可在“推荐人”栏目里填写“无”。
4.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招生就业处联系。联系人:袁老师(0512-66555356)。
招生就业处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