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7浏览次数:1057文章来源:教务处

教字[2021]68

各系(室)、各班级:

为确保期末考试规范有序进行,维护公平公正考试环境和所有学生的平等权益,建设优良教风学风考风,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任课教师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时授课完成,在校历规定的停课考试时间内予以安排课程考试。

1、本学期必修课上课至2021年12月31日,期末停课考试时间为2022年1月4日—1月14日。具体考试安排请学生登录教务网站自行查询,请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学生因故缓考,根据学校管理规定,须提前办理手续,否则作“旷考”处理,缓考一般一年后安排,且不及格者不补考。

2、选修课考试一般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随堂进行。

二、考试要求

1、为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考试管理。期末考试前各系(室)、各班级应组织学生学习学校《学生考试管理细则》,明确考试纪律,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

2、学生参加每一门课程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进入考场,严禁将各类通讯工具及其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等功能的电子器件带入座位。对违纪学生按学校《学生考试管理细则》处理。

三、监考工作

1、启用标准化考场。期末考试期间所有考试纳入标准化考场管理,标准化考场视频系统、无线信号屏蔽系统全部开启,进行全程监控录像。

2、监考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监考工作。监考任务安排落实后,不得随意调换,如确有特殊情况,监考教师应提前一天与教务处刘咏梅老师(综合楼203)报备调整。

3、各监考人员须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学生考试管理细则》和《监考工作有关规定》两个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在参加监考工作前认真学习“校内考试监考培训”视频jwc.sdwz.cn/2019/1209/c1008a34910/page.htm,尤其做好考前清场(严禁考生将与课程内容相关资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试座位)与考后收卷工作(监考教师应当场清点试卷份数,无误后再允许学生离场)。

4、学校建立考区巡考制度,负责巡查考场秩序。巡考人员由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领导、教学督导员组成,全程巡考。

5、凡在考试期间出现监考工作违规、违纪等现象,一经核实将进行通报,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诚信,是立人之本。“诚信考试”是对知识的尊重,是道德品格的体现。学生应自觉养成诚信考试的良好习惯,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各系(室)、各班级要从保证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建设优良教风学风出发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考风考纪教育工作,严肃监考纪律,从严治考,营造公平、公正的考风考纪环境,共同建设优良的考风学风。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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