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社团积极性、创造性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其丰富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校团委、学生社联组织开展了苏州城市学院第一批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的申报和立项,现将结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申报立项的学生社团
二、结项流程
1.项目按计划要求完成,并在PU平台上发布活动,按要求上传活动内容、照片等,活动负责人还需填写《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结项申报表》(附件1);
2.提供完整的结项活动资料一份,具体包括:活动图片(不少于3张)、活动PU完结截图、实际财务清单等;
3.校团委、校学生社联对结项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综合PU平台活动发布以及实际活动开展情况,确定是否批准结项;
4.顺利结项的活动将报销符合学校财务要求的活动票据(不超过资助金额),结项未通过的社团活动不予报销票据;
5.未按照要求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校团委、校学生社联将取消其立项资助资格。
三、材料报送
请各业务指导单位于6月9日17:00前将结项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校学生社联邮箱:szcuxsl@qq.com,纸质版交至校学生社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10:15-11:45,15:00-18:00),逾期不交将不予结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闵小豹 联系电话:15542803916
特此通知。
团委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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