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相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7浏览次数:1504文章来源:教务处

教字[2023]79

各学院、部门: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至630日结束,71日开始放暑假。现将期末教学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班工作

(一)毕业(学位)资格审核

教务处于612日前完成2023届毕业生第一批毕业(学位)资格初审;710日左右,完成第二批毕业(学位)资格初审。

(二)毕业(学位)证书领取

学生办完所有毕业离校手续后,凭毕业离校单领取证书,具体安排为:

1. 第一批领证日期:618日,在班主任处领取;

2. 第二批领证日期:716日,领证地点另行通知。

二、非毕业班工作

(一)选课

下学期课程的选课安排在62--69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期末考试

1. 考试安排

17周(612--616日)为选修课程随堂考试;第18--19周(619--630日)为必修课程停课考试。请学生于62日起登录教务网站在“本学期考试安排”中查询所有课程的期末考试安,按时参加考试。因故缓考须提前办理,否则作“旷考”处理。

2. 考试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苏州城市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苏城院教〔202249 号)、《苏州城市学院学生考试管理细则》(苏城院教〔202114 号)文中的有关规定,抓好各项考试规范与要求的贯彻落实,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3. 成绩查询

学生可于74日起,登录教务网站查询课程成绩。

三、下学期开学初工作

(一)报到、上课

老生于202393日报到,94日正式上课;新生于202399日报到,入学教育、军训和上课安排以校历为准。

(二)补考

1. 94日起组织补考,具体安排将于820日左右在教务网站公布。

2.2020级毕业年级学生可在补考考试中选择自己曾经修读过的课程,申请参加重新学习考试(如考试不及格,无补考)。具体报名方式820日左右另行通知。

(三)教材发放

下学期老生教材发放安排在93日进行,请各班主任安排班委负责领取,具体发放安排详见开学初教务处通知;新生教材发放另行通知。

(四)毕(结)业返校申请

已毕业但未获得学位的学生(或已结业的学生),如下学期仍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可于开学两周内按下表到相关老师处申请办理返校学习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返校学习资格。

毕业生类别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毕业生

综合楼207室(教务处张老师)

93--915

苏州城市学院毕业生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五)延长学年学生交接

2023届未毕(结)业的学生由原班主任负责通知该生于开学两周内按下表到相关老师处报到,办理延长学年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原班主任需与新班主任做好学生交接工作。

学生类别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

综合楼203室(教务处刘老师)

93--915

苏州城市学院学生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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