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在本人申请、学院推荐、招生就业处初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合署办公)复审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聘用以下人选为苏州城市学院兼职讲师(实践导师),现公示如下,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6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袁老师(电话:0512-66555356)实名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合署办公)
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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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在本人申请、学院推荐、招生就业处初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合署办公)复审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聘用以下人选为苏州城市学院兼职讲师(实践导师),现公示如下,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6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袁老师(电话:0512-66555356)实名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合署办公)
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