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苏州城市学院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实施细则》(苏城院委〔2023〕25 号)文件精神,为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机关行为规范,进一步提高机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和服务水平,机关党委决定开展机关部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宣传标语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时间
作品征集面向全校教职工。
征集时间:7月初至9月15日.
二、征集内容和要求
宣传标语设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苏州城市学院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实施细则》(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机关部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附件2)等文件内容,具有思想性、先进性、代表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寓意深刻。
(二)文字简洁凝练,富有感召力和感染力,易读、易懂、易记,便于推介传播。
(三)作品要求原创且未经公开发表过。
(四)宣传标语宜在50字以内。
(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通用规范标准。
三、活动评奖
本次活动将组织专家对征文作品进行评比,设优秀奖、鼓励奖若干名。
四、投稿方式
投稿者请将《宣传标语征集活动报名表》电子版(附件3)于2023年9月15日(周五)前发送至邮箱:2469682796@qq.com。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方式:15706296638
附件1:苏城院委〔2023〕25号-关于印发《苏州城市学院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机关党委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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