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104号
各学院(部):
根据《苏州城市学院课程过程化考核管理办法》(苏城院教〔2021〕16号)(以下简称《课程过程化考核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的通知》(教字[2023]82号)具体安排,经教师申请、教学单位审核、教务处遴选,现将列入过程化考核课程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请课程主讲教师参照《课程过程化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开展好相关教学工作;课程结束后,主讲教师应全面总结开设效果,并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名单.xls
教务处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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