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112号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战略部署,结合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倡议要求,更好地推广普通话,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和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校内语言文字规范应用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一)重点抽查各学院印刷的报刊、杂志等使用规范文字情况。
(二)抽查全校公共场所用语用字,包含设施、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组织名称、网址等所有面向公众展示的示意性文字(含中文、英文)。
(三)抽查教师教案使用规范汉字情况。杜绝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等不规范用字。
二、抽查时间
9月11日至17日。
三、抽查形式
(一)单位自查自纠。校内各单位根据抽查内容,自行开展用语用字自查自纠工作,并于9月13日(星期三)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送校语委办(综合楼2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ongrongwz@163.com。
(二)学校专项巡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9月15日学校将组织巡查工作组对各单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和总结。
四、结果反馈
巡查工作组要及时将抽查情况反馈给被抽查单位。
推广普通话是学校的法定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建设,推广普及通用语言文字,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共同建设美丽和谐校园。
党委宣传部
校语委办(教务处代)
2023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