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微专业”项目招生选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浏览次数:3623文章来源:教务处

教字[2023]118

各相关学院、班级: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丰富学生知识,给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大的自主发展空间,提升跨学科专业的学习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启动开设“微专业”项目。现面向全校2021级、2022级学生招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通过聚焦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需求,针对某一领域的核心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2023年学校开设微专业项目如下表,相关招生简章见附件1

二、微专业项目

1. “微专业”修读年限为2个学期,一般开设4-5门必修课。课程体现高阶性、创新性、实战性和挑战度。主要集中在周末或晚上授课,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2. 学生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课程修读证明”,并可申请认定非本专业选修课;完成微专业全部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可申请“苏州城市学院微专业修读证明”。

3. “微专业”课程收费标准为100/学分,按实际选课学分计,教材费按实收取。

  三、微专业报名条件

1.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热爱祖国;

2. 具有求真、务实的探索精神,能吃苦耐劳,勤奋刻苦;

3. 目前所修课程无不及格,学位绩点达2.0及以上。

四、微专业选拔程序

1. 98-18日,招生宣传、动员、学生报名(报名表见附件2)。

2. 919-25日,各微专业组织考察或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3. 926-29日,教务处网站公示录取名单。

4. 108日起,各微专业开始上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材料提交

(一)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成绩证明)最迟于20239181700点前提交给以下负责老师:

1. 申报“健康服务与管理”和“城市数字化建设与运维”微专业的同学,提交至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陆瑶老师处(办公室:3号教学楼307-1;邮箱:616761170@qq.com;电话:65119576

2. 申报“新能源发电技术”和“半导体与平板显示”微专业的同学提交至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周彤彤老师处(办公室:尊师楼103室;邮箱:289770339@qq.com;电话:66550883

3. 申报“数字经济与大数据分析”微专业的同学,提交至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冯李老师处(办公室:后勤大楼314 室(三创学院旁边);邮箱:mailboxLily@163.com;电话:66500845

4. 申报“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微专业的同学,提交至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祁玉梅老师处(办公室:尊师楼201;邮箱:qiyumeimei@163.com;电话:66562670

(二)各微专业项目负责人最迟于925日前将拟录取人员汇总表(附件3)发至教务处1036646465@qq.com邮箱。

附件1:6个微专业招生简章.zip

附件2:微专业招生报名表.docx

附件3:微专业拟录取人员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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