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各代表团:
我校首届二次教代会拟于11月召开,请各代表团自即日起开始组织代表征集教代会提案。现将提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
1.提案内容应当在学校职权范围内,围绕学校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提出。
2.提案应当“一事一案”,具有严谨性、科学性、可行性,做到实事求是、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
3.提案由一位代表提出提案,至少邀请两位代表附议,方为有效。
二、提案操作
教代会提案的发起征集、流转办理、结果反馈均采用线上流程,具体程序如下:
1.提案发起人登录学校数字门户,在办事目录中点击“教代会议案提交”模块,填写案名、案由、建议措施等内容,点选附议人后点击提交,发起提案。
2.提案附议人登录学院数字门户,在“我的待办”中打开相应待办流程,点击确认附议,进入提案办理环节。
3.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提案进行审查,并按照程序完成提案流转、办理、落实,办毕后向提案发起人反馈办理意见。
三、相关要求
提案征集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此次提案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0日,请各代表团做好宣传动员,认真组织代表广泛收集整理教职工意见、建议,发挥好提案体察民情、关注民意、集聚民智的作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工 会
2023年9月18日
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