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志愿服务组织:
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我校青年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选树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展示青年志愿者的理想信念、爱心善意和责任担当。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志愿者”“十佳志愿者”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2-2023学年在志愿服务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特别是在服务大型赛事、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
1.苏州城市学院在籍在校学生;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前50% ;
4.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定,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5.热爱公益事业,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自愿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志愿服务事迹突出;
6.2022-2023学年(2022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公益行为学分不少于4分或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16小时;
7.志愿者需通过学院团委或校青协上报参评;
8.原则上,各学院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1.25%,具体分配名额见《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志愿者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
三、评选程序和材料提交
(一)评选程序
由个人申请,学院团委或校青协根据分配名额评选后,上报校团委审核评定;“十佳志愿者”由校团委组织答辩进行评选。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参评个人根据评选要求向所属单位递交《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志愿者申请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压缩同步递交以备审核。
2.组织推荐。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审申报材料,完成初审、排序、汇总后,填写《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志愿者推荐汇总表》(附件3)。各学院结合申报个人意愿及其志愿服务事迹等,在“优秀志愿者”推荐人选中择优推荐0-2人参评“十佳志愿者”,并在附件3中予以标注。
3.各单位于10月20日17:00前将审核后的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以“2022-2023学年**学院/组织优秀志愿者申报材料”命名文件夹,发送至邮箱SZCUQX@163.com;附件2盖章纸质版由各单位收齐后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3。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评审公示
校团委对参评“优秀志愿者”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审定后在官网进行公示;对参评“十佳志愿者”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开展答辩工作,根据答辩结果评选“十佳志愿者”并在官网进行公示。答辩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优秀志愿者”“十佳志愿者”评选是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实践育人、营造和谐友爱的校园氛围具有积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选拔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校志愿服务事业更好发展。
(二)精心组织,确保公平。
各单位须根据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申报、评选及推荐工作,切实做到材料详实、方法得当,结果公正。如发现违背本通知评选要求的,取消相应单位评选名额;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申报人,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优秀志愿者经验分享会、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树立优秀志愿服务典型,营造浓郁的校园志愿文化氛围。
联系人:赵小慧
联系方式:0512-66510529
联系邮箱:SZCUQX@163.com
附件1: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志愿者名额分配方案.xlsx
附件2: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志愿者申请表.docx
附件3: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志愿者推荐汇总表.xlsx
团委(美育中心)
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202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