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浏览次数:585文章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学字〔2023〕84号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我校2023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进一步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和奖学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2.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相关老师;

3.各学院团学工作负责人;

4.各学院相关学生工作辅导员;

5.各学院学生代表。

二、评审会时间、地点

1017日(周二)晚上6点、3-101

三、答辩要求

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根据个人情况,从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科研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配合PPT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汇报。

四、评审说明

答辩结束后,评审会将根据现场答辩成绩,结合候选人上交的纸质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最终根据综合评分,从参与评选的候选人中选出16名,推荐至江苏省教育厅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并对推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于1016日下午3点前将汇报PPT发送至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邮箱。

2.各参会人员请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因故不能出席的,请履行请假手续。答辩过程中,请与会人员严格遵守会场秩序,不得以任何行为干扰答辩正常进行,不得擅自提前离场。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76279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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