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第三届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2浏览次数:723文章来源:教务处

教字2023168

各学院(部):

为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充分挖掘和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落实“五育并举”,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表彰师德高尚、用心教学、授课效果好的教师,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城市学院第三届教师教学竞赛活动。

一、评委组成

本次竞赛由学校领导、教学督导、外聘专家组成竞赛专家评议组,担任评委。

二、竞赛分类与要求

本次竞赛分两类:创新设计类、课程思政类,比赛形式为课堂教学竞赛。

创新设计类、课程思政类竞赛参赛教师均以本学期开课课程参加比赛,具体要求为:

(一)创新设计类

参赛教师要依据课程特点,运用先进的教学理念,科学制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养一流应用型人才。

(二)课程思政类

参赛教师要依据课程特点,找准课程思政切入点,融入家国情怀、法治意识、社会责任、人文精神、仁爱之心等要素,开放式地探索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统一、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要把握好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两者之间的关系,强调课程思政重在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润物无声,不能因为课程思政而去专业化、去知识化。

三、参赛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参赛对象

我校自有教师(含自聘和双聘),教学效果优良,近1年无教学事故,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

课程思政类竞赛参赛对象为承担非思政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名额分配

1.各院(部)进行初选,推荐申报。创新设计类、课程思政类的课堂教学竞赛分别推荐名额1-3个(教师个人或团队)

2.各院(部)至少推荐一个高级职称教师(团队)参加课堂教学竞赛。

3.同一教师(团队)同一课程只可申报一类竞赛项目。

四、评比方法

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

初赛阶段,采用由参赛教师提交1学时课堂实录(视频制作标准见附件1)、专家组集体评议(分类进行)的方式进行。评分方式:专家评议组成员按照课堂教学竞赛评分标准评分,在扣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出参赛教师的平均得分,并排序决定比赛名次。

决赛

每组初赛排名前三的教师以公开课的形式进行决赛,评分方式同初赛。

各类比赛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五、报名方式及竞赛材料

(一)报名方式

教师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苏州城市学院教师教学竞赛报名表》(附件3),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后,于113日(周五)前以院(部)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97328163@qq.com,纸质稿交至教务处(综合楼201室),联系人:李楠,联系电话:66558062

(二)竞赛材料

参赛教师需提交的各类竞赛材料如下表:

竞赛形式

竞赛类别

材料内容

提交时间

课堂教学实录

创新设计类

参赛课程的教案、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课堂教学实录视频

将以上电子材料打包并以院(部)+姓名命名后以院(部)为单位于113日前发到邮箱297328163@qq.com

课程思政类

参赛课程的教案、课程思政创新报告、课堂教学实录视频

创新成果报告提交要求见附件4

六、竞赛日程安排

1023日—113日,组织竞赛报名;

116日—1112日,组织初赛评审;

1116日—1126日,组织决赛;

1127-1215日,审定并公布竞赛结果。

七、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获奖面不超过50%(分类评比),设置如下奖项:

按创新设计类、课程思政类不同类别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金。

本次课堂教学竞赛一、二等奖获奖教师将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为做好本次竞赛活动,希望各院(部)、各部门和班级密切配合,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共同努力。

特此通知。

附件1: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标准.doc

附件2:评分标准.zip

附件3:苏州城市学院教师教学竞赛报名表.docx

附件4:创新成果报告提交要求.doc

教务处

202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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