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3浏览次数:370文章来源:教务处

教字2023170

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暨协调会的通知》(教字[2023]152号)要求,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生学习成效6-6部分)数据填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时间:2022-2023学年(202291日—2023831日)。

二、信息填报内容

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具体见附件1)。

6-6    本科生学习成效(学年)

6-6-2   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学年)

6-6-3   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奖励情况(学年)

6-6-4   学生获专业比赛奖励情况(艺术类专业用)(学年)

6-6-6   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学年)

6-6-7   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学年)

6-6-8   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学年)

三、信息填报要求

填报方式及指标解释请参考《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6-6)》(附件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信息将应用于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合格性评估、审核评估、本科专业认证、质量预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工作,请各学院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填报以上表格,并于2023年11月3日前将附件1发至邮箱297328163@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李楠老师,联系电话:66558062

特此通知。

附件1:数据填报具体表格.zip

附件2: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6-6).docx

教务处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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