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团建设管理,切实发挥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我校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团苏城院委〔2022〕1号)的有关规定及《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指导超过一个学生社团的教师,可择一学生社团进行考核申报,同一学生社团的多名指导教师均可参与申报,优先考虑第一负责人。)
二、考核方式
通过通知发放、自主申报、综合评议等考核流程,最终由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评定产生考核结果。
三、考核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包含学生社团阵地建设、发展成效、学生社团满意度等、业务指导单位意见等(详见附件1)。
四、考核结果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社团指导教师总数的30%,各类别社团获评“优秀”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优秀”总数的30%。
五、相关要求
1.请各业务指导单位高度重视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加强与社团指导教师的沟通,切实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2.请指导教师对照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自查,填写《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请各业务指导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审核后,统一报送至邮箱:szcutw@163.com,纸质版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4。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闵小豹 联系电话:15542803916。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评价指标》.doc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docx
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