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1浏览次数:974文章来源:教务处

教字﹝2023185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6]137号)、《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科研与竞赛项目管理办法》(苏城院学〔20211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3年度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由各学院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检查,了解相关项目的研究或实施进展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是否科学合理,团队成员的合作情况与收获,下一步实施计划。形式可采用审阅中期检查书面报告、咨询了解、听取汇报等。

三、检查的时间安排和程序

1.2023121-1219

2.收取书面材料。根据项目申报书以及项目开展过程中实际进展情况与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项目成员参与程度、变动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等,由各项目组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等。

四、检查材料要求

1.本次中期检查需提供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

2)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

3)项目组有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的,需提交论文统计表(附件3);

4)凡项目组如有成员(含主持人和参与人)变动的,均需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成员变动情况登记表》(附件4);

以上材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经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后,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201(时间20231229日前),电子版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并以学院为单位同步发送至297328163@qq.com,标题备注“2023大创中期检查+项目名称”。同时,请项目负责人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平台上进行填报,网址:jsgjc.jse.edu.cn/cxcypt/Index(所有材料均要以附件形式上传)。

2.各项目组根据财务规范整理相应票据一并上报。

五、项目检查评审

各学院根据评审情况评定检查结果:通过或不通过,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评定为通过的项目可继续按原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并下拨后续经费,不通过项目需限期(一周)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评审,若再次被评定为不通过项目则不予下拨项目经费。

六、相关注意事项

凡立项项目,如果未经同意,擅自中止研究过程、不参加项目中期检查的,将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楠,联系电话:66558062

附件1:2023年度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xlsx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3:省大创项目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xls

附件4: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成员变动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5:202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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