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4浏览次数:2356文章来源:苏州城市学院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为做好学校相关工作,请报送本单位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等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总结

  请各单位对照《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工作要点》(苏城院委〔2023〕6号)和学校“十四五”规划进行梳理,做好2023年度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总结材料中,要突出工作重点或创新点(请在材料中标注),减少一般性工作叙述。既要认真总结成绩和特点,又要准确查找问题和原因,切忌“重点不重,要点不要”(多采用数字、对照说明,反映出工作纵向、横向发展变化;数据要准确,客观;总结末尾请标注拟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2024年度工作计划

  请各单位从工作职责和实际出发,科学制定2024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含“存在问题”“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三方面(格式请参照《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工作要点》),要求重点突出、举措明确,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同时,根据本单位2024年度工作计划提炼重点,填写2024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简表(附件1)。

  三、报送格式要求

  标题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用三号仿宋,行距固定值29磅;正文中分级编号为一、(一)、1,其中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加粗,三号标题用三号仿宋加粗。

  四、报送时间及程序

  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17:00前将2023年度工作总结、2024年度工作计划和2024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简表报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合楼310),纸质版请经部门或学院(部)领导签字、分管校领导审签并骑缝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word电子版标注清楚单位名称(部门或学院(部)+2023年度工作总结、2024年度工作计划和2024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简表)发送至邮箱hr13812605604@szcu.edu.cn。联系人:海蓉,联系电话:66555732。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简表.docx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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