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职业生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6浏览次数:286文章来源:招生网

全校各单位:

在师生共同努力下,我校2023年职业生涯咨询活动即将顺利完成。根据《苏州城市学院职业生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苏城院招就〔20236 号)文件精神,开展2023年度职业生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内兼职职业生涯咨询师

二、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积极承担职业生涯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表现突出、取得较好成绩,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职业生涯工作,积极参加职业生涯咨询与就业辅导等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为学生提供富有专业性和实践性的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业观、择业观和就业观。

3.积极参加职业生涯相关专业培训,对生涯规划、专业特色、行业前景等有较好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4.积极参加招生就业处日常职业生涯工作的组织、宣讲、开展、反馈等,成绩突出或获得学生好评。

5.年度内累计参加个体职业生涯咨询或就业辅导活动10次(含)以上,或连续两学期(含)以上参加职业生涯咨询工作。

6.学生满意度在90%以上,无投诉、举报等现象。

三、评选流程

1.提交申请表

参评对象在1219日下午五点前提交《苏州城市学院职业生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附件1),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751282927@qq.com

2.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不少于五人的评议小组,根据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产生拟获奖人选。

3.公示名单

拟获奖人选在学校网站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4.公布评选结果

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四、其他事项

1.参评对象为当年度参加职业生涯工作的校内兼职职业生涯咨询师,获奖人数不超过当年度参加职业生涯工作总人数的30%

2.获奖人员颁发职业生涯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3.联系人:刘老师(0512-66555356,尊师楼100-Z103)。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职业生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doc 


                              招生就业处

                                     20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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