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2浏览次数:198文章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学字〔2023123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工作的意见》等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快构建我校关工委工作体系机制,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1215日(周五)15:00

二、会议地点

综合楼大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党委书记、苏州城市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芮国强

党委常委、副校长、苏州城市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昌政

苏州城市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

四、会议议程

1. 学习有关文件精神

2. 介绍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推进方案(讨论稿)

3. 交流发言

4. 总结讲话

五、注意事项

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安排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参会。

联系人:朱琳,联系电话:0512-66559038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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