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4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3浏览次数:76文章来源:教务处

教字﹝2023﹞204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不断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苏城院教〔2021〕13号),现就启动2024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我校学习成绩优异,勤奋刻苦,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较强的2024届毕业生。

以下情况优先选择:

1)已就相关主题公开发表(或已被录用)学术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最终选题应与之相关;

(2)相关成果已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3)主持并获得毕业设计(论文)主题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4其他适合培育的情况。

二、培育要求

1.指导教师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见附件1)全过程深度指导培育项目。各学院对培育项目应给予重点支持和关注,督促检查项目培育进展情况。

2.个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3.团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有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各子课题设计合理,任务分工明确,研究内容有机联系;设计作品整体质量较高,能有效反映团队成员间的实质性协作与配合,且有群策群力、协同攻关的设计研究成果;每个团队不少于3位学生,其组成可为同一专业的学生,也可为跨学科、跨专业的学生;团队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位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需上报毕业设计(论文)培育数量: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个人2-3个,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1个。

2.拟推荐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项目原则上从各学院上报的培育项目中遴选推荐。

3.培育项目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要求进行,各学院于12月29日前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名单》(见附件2)报送至综合楼201,联系人:李与伦,联系方式:0512-66558062。

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pdf

附件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名单.xlsx

 

教务处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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